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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婚协议具体应该如何签订
离婚协议具体签订应该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,对于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属实的,在规定的三十日期满之后,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。
二、协议离婚必须要到户籍当地离吗
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,必须到婚姻登记地机关申请离婚。找法网提醒,具体包括以下情形:
1.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,需在男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;
2.在女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,需在女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;
3.在其他地区登记结婚的,需在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离婚。
三、签了离婚协议还可以重新起诉吗
签了离婚协议可以重新起诉。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但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